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指南>-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九条政策措施

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九条政策措施

2020-0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减轻疫情给我县企业带来的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在我县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及企业全力满足信贷需求,并执行最优利率。(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各金融机构)

2. 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针对疫情的相关扶持政策,并积极争取上级银行的支持。鼓励通过适当下调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各金融机构)

3. 组织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各全融机构)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2020年2月份房租免收、3—4月份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

5. 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贵任单位:县税务局)

6.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批准允许受疫情影响参保企业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补办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 疫情期间,对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工、规划涉及审批的事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对确有急需办理审批业务的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责任单位:县审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重点项目帮办单位)

8. 加大招商和项目帮办力度。利用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对接一批合作项目,充实招商项目库。对拟开工项目逐一建立帮扶台账,明确帮扶责任,加快项目前期手续筹备办理,加强要素保障、时刻做好开工准备,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招商推进办、县发改局及各重点项目帮办单位)

9. 指导企业和在建项目提前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做好物资储备、员工信息汇总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帮助企业项目及早复工复产。帮助快递和物流运输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尽早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及有关单位)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由县发改局负责政策解释,并由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相关文章